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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
    1.机构介绍
    沈阳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安置及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相关服务。
    2.部门职能
    ①会同相关部门举行毕业生洽谈会;
    ②收集用人信息,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③审核并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④保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档案。
    3.办事指南
    ①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凭省教育厅开据的《报到证》及已签署的就业协议书到沈阳市教育局人事处报到;
    ②毕业生报到时出示已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交出《报到证》;
    ③沈阳市教育局人事处为毕业生开据《派遣信》、《工资介绍信》及《落户口介绍信》;
    ④毕业生持《派遣信》、《工资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持《落户口介绍信》到出生派出所落户口关系;
    ⑤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报到时间7月下旬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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