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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
    一、服务机构
    锦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是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服务部门。其主要服务范围包括:政策咨询、择业指导、档案转递、信息采集、供需洽谈、人事代理、手续办理等。
    咨询电话:7191103(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地址:锦州市解放路7段39号
    邮政编码:121000
    二、政策法规
    1、为加速锦州老工业基地振兴,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敞开接收。其中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可先办理落户手续,后落实就业单位;对外地生源来锦毕业生,由我市代办改派安置手续。
    2、放宽择业期限,各类普通高中等毕业生报到证有效期延至二年,两年内免收人事代理或档案管理费。
    3、鼓励各类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到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转正定级;到乡镇及村级组织工作满3年的,在参加公务员录用统一考试时加5分。
    4、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毕业生领取《自主创业证》后,创办、申办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 ,可根据税发[2002]208号,辽政发[2003]26号、辽政办发[2003]12号文件精神,在注册登记费、变更手续费、年检费和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诸方面享受减免政策。同时,可根据锦政发[2003]105号文件精神,申请2万元以内小额贷款担保。
    5、《自主创业证》由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统一印刷,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负责发放。
    三、就业程序
    1、各类要求来锦就业的毕业生,半年内持毕业生报到证(成人及自考毕业生持毕业证、户口本)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2、进行供需洽谈,找到单位后,由接收单位出具接收函。
    3、毕业生持接收函、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成人、自考、职专毕业生另须携带户口本、档案及毕业证书)办理就业安置手续。
    四、择业渠道
    1、进行社会调查。根据地区或行业经济发展战略和人才需求状况,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择业方向和重点。
    2、借助网络。登陆我市《辽西人才在线》www.lxrc.com.cn查询人才需求信息,亦可到人才中心信息部(电话:7191106)联系制作千字以内的个人主页,供用人单位选用。
    3、参加招聘活动。我市每周二集中举办择业洽谈活动,其人才市场吞吐能力居省内第三位,常年为毕业生开放。
    4、选择推荐人。既包括亲属朋友,也可以是职业经纪人,通过他们的工作来延伸推荐介绍的领域,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五、权益保障
    1、及时履行就业安置手续。大中专毕业生无论到国有企事业单位,还是到私有民营企业工作,都应及时办理相应的就业安置手续。如果不及时办理就业安置手续,长期处于“隐性就业”状态,其专业技术人员人份无法确定,档案工龄和工资无法核定,流动调转等都带来诸多不便。
    2、签定聘用合同。大中专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应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通过合同来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条件、劳动报酬与支付方式、劳动纪律、终止条件、违约责任,以保障其权益不受损害。
    3、完善社会化服务。毕业生到中小型非公有制单位工作、自主创业以及被外埠聘用(不办理调转手续),根据中组部、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档案和人事关系授权市人事业务代理中心托管。由人事代理中心办理档案管理、档案工资核定晋升、转正定级、职称评定、成果申报、出国政审、流动调转、退休审批等人事服务业务。
    4、依法处理就业争议问题。对用人单位虚假招聘严重侵犯毕业生经济利益或不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合同),并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等问题,毕业生有权向市人市争议仲裁办公室申请调解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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